格拉斯哥大学学生申诉程序科普(4)

格拉斯哥大学

 

格拉斯哥大学(University of Glasgow)成立于1451年,是英语国家中第四古老的大学(前三名依次是牛津大学、剑桥大学和圣安德鲁斯大学)。作为英国最古老、最有名气的全日制综合性大学之一,格拉斯哥大学的科研和教学在国际上享有盛誉,并在英国的文化和商业生活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今天小红老师来给大家科普一下格拉斯哥大学学生申诉程序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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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听证会

 

 

 

 

9.1  如果学生因健康状况不佳而不能出席,通常应在提交医疗证明后推迟听证会。如学生未能按约定日期出席,而又没有收到有关缺席的通知,如Convener信纳学生已收到有关听证的适当通知,委员会可继续处理有关个案,并在学生缺席的情况下作出决定。

 

9.2  学生有权由下列人员陪同出席听证会:家长或监护人;同学或其他朋友,或由学生代表委员会正式代表;一名GSA工作人员;或律师。如果学生希望有两个人出席,其中一人只能作为观察员出席。

 

9.3   学生可以指名道姓地说出任何一个他们希望在场的人来代表他们提供证据。学生应在听证日期前不迟于10个工作天,向Head of Academic Registry提供被要求提供证据的任何人士的姓名。学生应负责安排这些人出席听证会,但GSA的工作人员应由 Head of Academic Registry通知他们听证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9.4  如任何人士不能或不愿出席听证,委员会Convener须负责决定听证应按已安排的日期进行还是延期进行。任何获邀出席听证但未能在指定日期到场的人士,均可提交书面陈述。

 

9.5  听证会应秘密举行。在程序的限制范围内,应始终遵守保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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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的建议及听证会的行为和程序

 

 

 

10.   专业的建议

 

如果委员会需要专家提供意见以处理事实问题或有特殊困难的问题,该专家应提供书面报告,并在适当时应被邀请出席听证以提供证据。

 

 

11.   听证的行为和程序

 

听证的正常程序将在下文各段说明,但委员会如认为另一种安排更适合情况,可调整该程序。

 

11.1  委员会应设法查明所有有关事实,以便作出合理处置;

 

11.2  委员会应根据有关的条例和惯例,考虑到案件的整个情况,审议申诉。

 

11.3委员会应对学生进行审查,并邀请他们作开场陈述,或以他们的名义作陈述。此后,委员会应: 

 

11.3.1着手审查学生所传唤的任何人士,以及Convener认为可能有助于审议申诉的任何人士,并应向学生或其代表提供机会,通过委员会质询这些人士;

 

11.3.2考虑所有相关报告和信息;

 

11.3.3  让学生有机会发表最后的声明,或者代表他们发表声明。

 

11.4  Convener须要求各方确认已向委员会提供所有必要及有关的资料,质询已完成,以及学生认为听证以公平方式进行。

 

11.5  此后,除委员会、the Head of Academic Registry和任何被任命为委员会提供意见的法律顾问外,所有人士均须在委员会审议其决定时撤出。委员会应作出决定或推迟作出决定,以待进一步调查。

 

11.6  在任何阶段,如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其有权暂停听证。

 

 

                                                

 

 

 

关于格拉斯哥大学学生申诉程序就跟大家分享到这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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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2-05-22 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