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伦敦大学学院学术申诉程序科普(2)

伦敦大学学院(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简称UCL ,原名"伦敦大学"(London University),1826年创立于英国伦敦 ,是一所公立研究型大学 ,为伦敦大学联盟的创校学院 、罗素大学集团和欧洲研究型大学联盟创始成员 ,被誉为金三角名校和G5超级精英大学 。
今天小红老师来给大家科普一下英国伦敦大学学院学术申诉政策:
提交申诉的程序和截止日期
1.1 学生必须通过学校网站上的学校申诉表格向Student and Academic Support Manager提交申诉。此表格适用于所有申诉,但不包括以迟交的可减轻罪行情况为基础的申诉。没有在此表格上提交的申诉将被拒绝。申请人必须在收到有关升学决定和/或评估结果的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表格。 The Student and Academic Support Manager将在5个工作天内确认收到申诉。学生必须保留一份申诉表格的影印本和提交的文件,作为记录。
1.2 申诉必须说明申诉的理由,并提供足够的细节,以及在可能的情况下提供证据,以便作出决定。
1.3 申诉将提交给Director of the School,他作为Investigating Officer进行复核并作出决定。如Director直接参与该学生的评核,或被认为存在利益冲突,则其会委任另一名高级职员覆核申诉。这通常是以下情况之一:
· 副主任
· 学术研究部的Head
复核申诉
1.1 初步申诉将涉及对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查,并有可能仅根据文件作出决定。如果Investigating Officer发现申诉理由不足,申诉将被驳回,原评估/升学决定将成立。
1.2 如果单凭书面材料不能作出决定,Investigating Office可以与涉及申诉的学术工作人员和学生面谈。任何与学生的会议都将由一名行政人员记录,该人员不会参与决策过程。这些会议记录将提供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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