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大学学术申诉程序指南(1)

悉尼大学

 

悉尼大学(The University of Sydney),始建于1850年,坐落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首府悉尼,是研究型大学,是砂岩学府、澳大利亚八校联盟、环太平洋大学联盟、英联邦大学协会、全球高校人工智能学术联盟、新工科教育国际联盟、亚太国际贸易教育暨研究联盟的成员。

 

 

 

今天小红老师来给大家科普一下悉尼大学学术申诉的政策:

 

01
 

定义

 

 

 

 

1.1.1 学术决定是指大学在他或她的Award Course中影响一个人的学术评估或进步的决定,包括一个决定:

 

1.1.1.1 根据2014年课程政策开除学生;

1.1.1.2 根据2014年课程政策,不重新录取或重新注册被开除的人;

1.1.1.3 终止学生申请研究生学位的资格。

1.6.1B 学术小组是指由Registrar根据第3.2B.2条委任的学术小组。

 

1.1.2 申诉听证指第8部所指的申诉听证。

 

1.1.3 申诉人的意思:

 

1.1.3.1 在提交申诉时或在紧接递交申诉的前一个学期注册了 Award Course的人;或

1.1.3.2 在大学关于重新入学或重新入学申请的学术决定的情况下,根据2014年课程政策被开除的人,在他或她提出申诉之前。

1.6.3 B 考核原则是指2014年课程学习政策中规定的考核原则。

1.6.4 Award Course是指经正式批准的学习计划,可导致由大学或任何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授予的学术学位,为大学承担的学习单位提供学分。

1.6.4 B 学分是指根据2014年课程政策授予学生的免修。

1.6.5 院长是指相关Faculty的院长或 Head of School和相关大学学院的院长。

1.6.6 正当学术程序指的是根据已公布的大学、学术委员会和教员的规则、政策、程序和地方规定做出学术决策,这些规则、政策、程序和地方规定不时修订,并在作出学术决策时保持现行状态。

1.6.7 Faculty意指教员、大学学院或研究委员会。

1.6.8 Registrar是指目前悉尼大学的Registrar或他或她的提名人。

1.6.8 B 特殊安排是指根据2014年课程学习政策对学生进行评估的特殊安排。

 

1.6.9     特殊考虑是指根据2014年课程政策给予学生的特殊考虑。

1.6.10 学生是指目前获准参加 Award Course的有候选资格的人。

1.6.11 学生申诉机构是指根据第7部分的规定由Registrar组成的学生申诉机构。

1.6.12 学生申诉委员会是指根据第6部分由Senate组成的学生申诉委员会。

1.6.13 “大学”指根据1989年University of Sydney Act建立的悉尼大学。

1.6.14 除非有相反的情况出现,本规则中关于将被或可能被视为与某项决定或其他决定有关的事项的规定并不意味着它们是唯一被考虑的事项。

1.6.15  Senate代表无权将其委托的任何或所有职能再委托给另一个人或一组人。

1.6.16 在对本规则中指定的代表负责任方面级别较高的官员,可行使授予该指定代表的授权。例如:院长可行使授予副院长的授权。副院长可行使授予校长的授权。

1.6.17 部分或附表的标题是本规则的一项规定。其他标题不是本规则的规定,但节数或分段数是本规则的规定,即使它在标题中。

1.6.18 注释、旁注、脚注或尾注不是本规则的规定。

1.6.19 对政策或程序的提述包括对该政策或不时修订的程序的提述,以及对可采用以取代该等政策或程序的任何替代政策或程序的提述。

1.6.20 提到委员会时,指的是任何重组或替换后的委员会,原委员会的职能或职责被重新分配给该委员会。

 

 

制裁信的副本将放在学生的学术档案中。

 

 

02
 

原则

 

 

2.1 大学致力于公平的学术决策

 

2.2 学术决策委托给学术工作人员,他们按照学术程序合理行事。

2.3 学生如果认为有真正的理由对学术决定提出异议,可以申请对该决定进行复审。

2.4 学生和教职员应努力以本规则第3.1和3.1 A条更充分描述的方式,通过个人沟通的方式,解决对学术决定的关注。

2.5 如果试图根据本规则第3.1条或3.1 A条解决关于学术决定的问题没有成功,学生可以首先向相关的学院或行政单位提出申诉。

 

2.6 学生如对学院或Academic Panel成员的决定不满,可根据本规则向Student Appeals Body提出申诉

2.7 大学将以公正合理的程序处理所有学生对学术决定的关注和申诉,并顾及及时性、保密、无偏见和不受伤害的原则。

2.8 学生不得对与本规则第2部分原则相一致的学术决定提出申诉:

(a) 以他们认为有关的学术决定与评核原则不符为由;或

(b) 这些都是由决策者自行决定的。

 

 

 

 

 

关于悉尼大学学术申诉政策知识点就跟大家分享到这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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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红老师:studyassistant
 

 

 

创建时间:2022-05-22 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