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普顿大学申诉政策程序科普(3)

南安普顿大学(University of Southampton),英国皇家授勋大学被公认为世界顶尖理工大学之一,拥有王牌ECS学院。大学于1996年合并了英国顶尖艺术院校—温彻斯特艺术学院。南安普顿大学商学院是获得AACSB和AMBA双重国际认证的精英商学院。
今天小红老师继续来给大家科普一下南安普顿大学学术申诉的政策:
过程
1. 阶段 3: Senate Appeals (SA) Panel
1.1 学生如不服Partial or Full Academic Appeals Panel 的决定,只能以学术申诉程序第二阶段的正当程序严重失败为理由,向SA Panel 提出申诉。
1.2 学生应在Partial AA Panel的决定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第三阶段表格连同所有前阶段的文件副本提交给 Academic Appeals and Student Complaints的Head ,后者通常担任秘书。
1.3 秘书将召集并向Partial Senate Appeals Panel 提供收到的文件和证据,该小组包括:
1.3.1 Vice-Chancellor 或提名人; 和
1.3.2 学生会主席或提名人。
1.4 Partial SA Panel 将考虑书面证据的申诉。
1.5 Partial SA Panel 可决定下列结果之一,学生通常应在收到第三阶段表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收到通知:
1.5.1 申诉理由尚未满足,申诉被拒绝。在这种情况下, Vice Chancellors Office将签发一份“程序完成信”。
1.5.2 申诉理由似乎已得到满足,有关事宜应退回程序的第二阶段,以另行召开Full AA Panel Meeting。在这种情况下,新成立的Full AA Panel 应提供第三阶段的评审结果信。最初的第二阶段成果将不作为新成立panel文件的一部分。学生和School将被邀请提供一份额外的最新声明,以及关于已经提出的申诉因素的任何进一步证据,如果有充分的理由说明以前没有提供这些证据。这将由主席酌情审议。在本次Full AA Panel Meeting 之前,不得提出或提交进一步的证据,但将按照上述第B3节的规定进行。为免生疑问,School代表在 Full AA Panel Meeting上亦必须有所不同。
申诉的理由似乎已得到满足,并将召开Full Senate Appeals Panel会议听取申诉。因此,学生应该被通知,似乎有申诉的理由,Full SA Panel将需要召集开会,以听证申诉,并且按照4.8节要求的进一步信息在适当的时间发送。
1.6 Full Senate Appeals Panel 的通常组成:
1.6.1 2名Partial SA Panel 成员;
1.6.2 原申诉中有关人士以外的Dean或提名人;
1.6.3 学术工作人员,同时也是Senate成员
1.7 主席也可选择增选为Full SA Panel成员:
1.7.1 其他Faculty或Professional Service的额外独立成员;
1.7.2 相关专业的外部代表 ;
1.7.3 在另一机构学习的学生获得由所在host institution的代表-Southampton大学认证、认可或颁发学位的情况。
1.8 一旦确定了Full SA Panel 的日期,秘书将向学生、School Representative和Full SA Panel成员发送本章程的副本,并将书面确认以下要点:
· 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 Full SA Panel成员。
· 学生有权亲自参加,可以选择由学生会的独立顾问或大学的其他成员陪同。
1.9 所有文件将在 Full SA Panel会议召开前5个工作日送达学生和 Full SA Panel成员。
1.10 Full SA Panel会议
1.10.1 除 Full SA Panel 成员外, School 代表将陈述学校的情况,秘书将作为记录员出席。强烈建议学生参加Full Panel 会议,并可按照A6.0节支持的规定进行陪同。
1.10.2 Full SA Panel 可在panel会议开始前举行非公开会议,以审议书面证据。在此之后,在指定的时间,主席将邀请学生、学生的同伴和School代表一起进入会议。
1.10.3 随后,主席将按照B节2.0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申诉的Impartiality & Conduct of Meetings进行会议。
1.11 Full SA Panel Meeting的可能结果
1.11.1 The Full Panel 可能:
1.11.1.1 支持学生的诉求并同意实施他们所寻求的结果; 或
1.11.1.2 支持学生的申诉并且提供一个替代结果;或
1.11.1.3 驳回学生的申诉.
1.11.2 此外,Full Panel可就更改School/Faculty/University 的程序提出建议。
1.12 Full SA Panel 报告
秘书会就 Full Senate Appeal Panel的决定准备一份书面报告,一般会在会议后5个工作天内将报告副本送交Senate Appeals Panel、 School代表及学生。一份报告也将送交 Senate。
1.13 Full Senate Appeals Panel的决定为最终决定。目前, Southampton 大学的内部申诉机制已经完成,在申诉被拒绝的情况下,President和Vice- Chancellor将发出一份“程序完成信”。如果学术申诉被支持或部分支持,学生可以要求完成程序。
2. 暂停或终止申诉
2.1 如果学生的申诉与学校的其他规定或政策有重叠,应向Academic Appeals and Student Complaints的Head咨询如何根据这些规定处理申诉。为了处理这一问题,申诉程序任何阶段的申诉进程均可暂停一段合理的时间。
2.2 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学生的行为是不可接受的或破坏性的,大学可以在申诉程序的任何阶段终止申诉,申诉是恶意的或无理取闹的,即基于基本相似的事实,以致对根据本规例或任何较早版本的规例已考虑或正在考虑的事项作出重复的要求或陈述。学校也可以援引Regulations Governing Student Non-Academic Misconduct。
3. 外部审查 - 高等教育OIA
3.1 程序完成信向学生表示大学的内部申诉程序已完成,通常应在大学作出最终决定后28天内寄给学生。这封信将提供有关OIA提出投诉的信息。
3.2 有OIA程序的资料,可浏览http://www.oiahe.org.uk/或在学生会咨询中心查阅内审处小册子《学生投诉计划简介》。学生如欲向OIA提出投诉,必须在学生投诉计划规则所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即通常由完成程序信的日期起计12个月,除非完成程序信是在2015年7月9日前发出的。投诉必须在完成程序信的日期起计3个月内提出。投诉必须使用计划申请表格以书面提出。
3.3 如果学生要求在决定函后超过一个日历月提交程序完成信,则向OIA提出投诉的时间通常从最终决定的日期开始,而不是程序完成函的日期。
3.4 OIA的通信地址是:
Office of the Independent Adjudicator
3rd Floor Kings Reach
38-50 Kings Road READING
Berks RG1 3AA Tel: 01189 599813
Email: enquiries@oiahe.org.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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